問題:6層以下或位于六層以下樓層的餐飲建筑是否需要設置封閉樓梯間?
答:(1)當6層以下的餐飲建筑單獨建造且為多層建筑時,其疏散樓梯一般可以按照《建規》第5.5.13條有關“其他建筑”的規定采用敞開樓梯間;當6層以下的餐飲建筑單獨建造且為高層建筑時,應根據其建筑高度按照《建規》第5.5.12條的規定采用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
(2)在商店建筑、會議中心或展覽建筑和旅館建筑中六層及以下樓層設置的餐飲場所,其疏散樓梯間的形式應符合相應建筑高度商店建筑的疏散樓梯設置要求。即當為高層建筑時,應為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當為多層建筑時,應為封閉樓梯間。
(3)除上述(2)的建筑外,在其他建筑中六層及以下樓層設置的餐飲場所應根據所設置建筑的使用功能和建筑高度或層數,按照《建規》第5.5.12條和第5.5.13條及相關標準的要求確定其疏散樓梯間的形式。
(4)上述疏散樓梯間與開敞式外廊直接連通時,均可以按照問題3-202和問題3-203釋疑所述方法確定。
*節選來自《建筑防火設計常見問題釋疑》,倪照鵬編著